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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0-05-27【再來談談 防彈衣採購的問題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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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又來談談防彈衣採購的問題】
 
今天,我們又來和警政署談談防彈衣採購的問題。之所以鍥而不捨地追蹤相關問題,是因為警察工作的風險真的很高。而基層員警所希望的,也不過是在遇上危險的時候,能有最起碼的裝備,讓自己不會無謂的傷亡。
 
除了持續追蹤尚待履行的採購契約之外,今天我們要切入的是更基本的問題:
 
防彈衣的規格。
 
一、現在還在用2001年的防彈標準,會不會太舊?
 
警政署的防彈標準,到了今年還在用美國司法協會2001年的第4版舊版標準。但在2008年,美國司法協會已經有第6版的標準。
 
新的標準,從防護能力到測試程序,都採用更為嚴格的標準(包括彈藥口徑、發數、射擊範圍,甚至是否防水),也能更好的保護員警人身安全。
 
為了釐清究竟是基於什麼樣的考量,導致現在還在用舊版的標準,我請副署長提供規格會相關的會議資料。希望我們能深入討論這些問題。
 
二、大小不合重量偏重,妨礙動作影響值勤
 
每次採購的防彈衣,有M、L、XL等大小,重量則是二、三公斤多。基層員警反應,防彈衣偏重及太大太小,都會影響動作,妨礙值勤。有些員警甚至乾脆自行採購防彈衣。
 
我請副署長進一步了解,每種Size防彈衣的數量,有沒有符合實際所需?甚至進一步符合員警身形的可能性。而防彈衣的重量,有沒有也寫明在採購規格,讓廠商有可以遵循的標準?
 
我這一句就說得直接一點:就算是品質比較鳥的纖維,多幾層子彈也打不穿。
 
三、防彈衣不防割砍,警政署有沒有對策?
 
最後,是警政署防彈衣的老問題:不防割砍。
 
對於第一線員警,遇到利刃的狀況,恐怕比子彈還多。事實上,嘉義殺警案的殉職員警,就是受五金行販賣的尖刀所傷。
 
從實際需求上來說,防割砍的功能,可能不只需要,更是必要。
 
在對策上,如果防彈衣要有防割砍的功能,可以採用防割砍的布料製作。又如果太厚重、不方便或太昂貴,也能在防彈衣之外,另外採購、配發防砍衣。
 
──────
 
質詢的時間很短暫,又到了時候說掰掰。
 
希望下次在質詢台上見面的時候,我們的裝備採購能有所長進,而不是得過且過。
 
基層平常都在犧牲勞力與時間執行勤務了,如果還要冒著因為警政署採購的裝備不到位而犧牲的話,警政署不只賠不起人家的身體生命和家庭,更對不起每一位努力奉獻的員警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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